2008年6月1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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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示证
保障失聪者平等诉权
陆成钢 汤秋生

  本报讯 被告人能够说话,却没有听力,又不懂手语,在法庭上如何确保他的诉讼权利呢?在海宁法院,检察官运用多媒体等科技手段展示证据,与被告人进行交流,全方位保证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。庭审后,连被告人小李自己也称赞:“检察官这个办法真好!”
  今年2月,年轻的小李因为手头拮据,竟然冒出了抢劫的念头。2月5日凌晨,小李和他的老乡来到海宁马桥一经编公司,对正在传达室值班的高某实施抢劫,抢得现金500多元和手机一部。当天下午,警方就将小李等人抓获。
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讯问时发现,小李听力缺失,根本听不到别人的讲话。幸好小李识字,也能讲话,于是检察官通过书面交流完成了讯问工作。
  6月12日下午,小李及其老乡的抢劫案件开庭审理。为了保证公正裁判,检察院和法院商议后决定采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进行示证。下午2点半,案件进入法庭举证阶段,检察官通过投影技术,分别把起诉书、案件书证、物证等材料一一传到幕布上面,并将讯问问题的文字附在证据下面。法院的书记员也把电脑字体调到最大,并把法官的问题显示到大屏幕上。小李看了这些证据后,如实地供述了犯罪事实,并表示自己今后要重新做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陆成钢  汤秋生)